耕種九年必有三年的余糧。語本《禮記.王制》:「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,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,以三十年之通,雖有兇旱水溢,民無菜色」后比喻平時(shí)積蓄,方能備兇荒不時(shí)之需。如:「持家之道在于耕九余三,不在于寅吃卯糧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