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千余年來一直重男輕女,女性向來沒有接受學校教育的機會。至光緒三十三年(西元1907),學部奏請頒布女子師范學堂及女子小學堂章程,女子教育始正式列于學制系統(tǒng)。此后,女子教育逐漸普及,男女教育機會趨于平等。